可持续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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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环境保护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对绿色智能造船提升工程三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。

    1、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

    项目名称:绿色智能造船提升工程三期

    项目性质:扩建

    建设地点: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迎舟路1号现有厂区内

    建设内容概况: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管舾件工场ab3#分段预舾装工场、舾装单元模块车间、内业部材车间、3#食堂及职工活动中心、实训中心、研发中心、3-1#3-2#分段堆场及配套公用动力设施、道路及绿化等。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01200平方米,占地面积72540平方米。项目建成后,预计提升全厂造船能力50万载重吨,厂区已建、在建、绿色智能造船提升工程生产设施总造船能力提升至300万载重吨,厂区总设计产能仍为328万载重吨保持不变。

    环评主要结论:

    绿色智能造船提升工程三期符合国家、江苏省、扬州市的产业政策、导向,符合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、区域功能布局要求。在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,切实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基础上,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,绿色智能造船提升工程三期建设是可行的。

    2、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

    网址:

    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本页面附件

    3、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

    公众可至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(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迎舟路1号)查阅纸质版征求意见稿报告表,仅限现场查阅。

    4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    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。

    5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    网址:

    公众意见表详见本页面附件。

    6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   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,通过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。公众反馈意见时,应当注明意见日期、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
   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    7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    2025314日起,至2025320日,共计5个工作日。

    8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    建设单位: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

    联系人:王工

    联系电话:0514-86435383

    地址: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迎舟路1

    邮箱:wang.yong3@coscoshipping.com

    附件-公参意见表.docx

    公示报告-扬州重工第三期环评.pdf